本招標項目國道琿烏線(G302)新華至板石段建設項目已由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吉發改審批[2013]764號批準建設,項目法人及招標人為琿春市公路建設項目辦公室,建設資金來自省交通建設專項資金及琿春市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省投資金35%,琿春市政府通過其他渠道(非政府貸款)投資65%。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交通安全設施工程、綠化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國道琿烏線(G302)新華至板石段建設項目起點位于東寧至防川公路K115+000處,經新華、馬川子、紅星、南山,終點位于西炮臺至長嶺子段的太陽互通立交一期工程終點MK407+900處,路線全長13.177公里。采用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的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路基寬度為24.5米,其中:行車道寬度4×3.75米,中間帶寬度為3.0米,硬路肩寬度2×2.5米。路面采用瀝青混凝土結構,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建設地點在琿春市。
2.2項目概況及標段劃分
施工標段 里程樁號 路線長度(km) 主要工程內容
JT K0+000~ K13+177 13.177 全線交通安全設施
LH K0+000~ K13+177 13.177 全線綠化工程
2.3預計工期:2017年5月10日-2017年10月30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潛在投標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LH標段不要求),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并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JT標段: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內至少完成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800萬元(必須包含標志桿、標線、護欄三項工程內容)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業績。
LH標段: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園林綠化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內至少完成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300萬元的公路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績。
3.2本次招標項目均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依據《關于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高檢會〔2015〕5號)文件的規定,對投標人單位和個人(指法定代表人、擬投入的項目經理)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附在投標文件中。查詢最短期限從2014年1月1日至本項目招標文件發售截止之日。對經查詢后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包括單位或者個人),將不能通過本項目的資格審查。
4.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的雙信封形式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