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交通標志桿定位與設置所有
交通標志桿應按照圖紙的要求定位和設置,安裝的標志桿應與交通流方向幾乎成直角,在曲線路段,標志桿的設置角度應由交通流的行進方向來確定。為了消除路側標志表面產生炫光,標志應向后旋轉15°,以避開車前燈光束的直射;門架標志的垂直軸應向后傾成一角度;對于路側標志,標志板內緣距土路肩邊緣不得小于250mm,或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指示確定。
2. 基礎標志基礎可根據本規范就地澆筑或預制后再埋置。基礎位置的確定、開挖以及澆筑混凝土立模和錨固螺栓的設備等,都應經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后方可施工。
3. 標志支承結構:
b. 承包人應把其推薦的安裝系統,包括多標志組合裝置的詳情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批,安裝期間,標志牌應適當支撐和加固,其表面應采取防止損壞的保護措施。
c. 標志支撐結構的架設應在基礎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并得到監理工程師的批準后才能進行。門架標志結構整個安裝過程應以高空吊車為工具,不允許施工人員在門架的橫梁上面作業,在橫梁安裝之前,應先預拱,橫梁中間處的預拱一般為50mm,懸臂標志的預拱為40mm,門架
和懸臂式支撐結構完畢后,應按圖紙要求。